“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学习真是一场及时雨,今后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监察监督工作有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锦州市古塔区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赵勇走出“两个一”执纪讲堂后,颇有感触地说。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进一步推动纪法衔接,着力增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本领,古塔区纪委监委利用“两个一”执纪讲堂(即每月一讲、每人一讲),以轮流授课的形式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增强业务本领,迅速掀起学习监察法热潮。
“学习大讲堂”主要是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9章69条的内容,将学习内容与信访接待、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案件审理、党风政风监督等具体工作相结合,由委内主要领导、部室主任、业务骨干轮流授课,围绕工作流程、监察调查程序、权限以及9种手段、12项措施的运用等内容,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将精准把握运用国家监察法作为基本功来锤炼,积极适应新时代新使命新职能的工作要求,学会运用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开展执纪审查监察调查。截止到目前,古塔区纪委监委共运用十二种调查手段中的4种,累计10次,其中谈话3次,询问3次,查询2次,调取2次。
区纪委监委宣传部通过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培训计划,每月
定期组织“业务学习”,采取每月一堂业务课,形成人人参与授课,人人学思践悟发言的浓厚学习氛围,让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在“教学互动模式”下受到启迪,接受教育。“学习大讲堂”注重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和不足,在工作中检验能力和知识掌握程度,及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培训计划,科学合理地安排“大讲堂”教学内容,强优势补短板。
“两个一”执纪讲堂自2016年开设以来,共举办46期,计划到6月底,利用100天的时间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学习全覆盖,延伸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