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和中央及省、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监督执纪问责工作,1月18日,锦州市太和区召开“大棚房”问题自查申报部署会议。
会上宣读了《关于组织填报<公职人员个人拥有“大棚房”情况自查申报表>及<承诺书>的通知》,并对“大棚房”问题自查申报具体工作进行了详细解读,及对“大棚房”问题有关政策通报。
会议将《申报表》及《承诺书》向全区公职人员进行全覆盖发放,自查申报工作要求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全区公职人员、离退休人员、村两委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全部包括在内。
会议主要强调三点: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二、抓好工作细节,严禁弄虚作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填写,确保统计数量真实准确。三、把握工作时限,按时上报。四、对存在问题隐瞒不报、不如实填报或拒不整改的,一经查实,首先按照违反政治纪律严肃处理,再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