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暨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于4月5日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别是四项重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委书记王明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德佳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晓光、市政协主席刘亮出席会议。
王明玉指出,抓好重点任务,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的重要政治任务,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巩固来之不易的工作成果和良好局面、全面推进锦州振兴发展的重要保证。要以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纵深发展。
要牢牢把握关键环节,真抓实干,勇于担当,全力以赴做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要开展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活动。要突出重点,盯住难点,强化问责,加强领导。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新形式新动向,紧盯“四风”问题的新脸孔新变种,紧盯弄虚作假的表现形式,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各级党组织要自觉肩负起主体责任,纪检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职责,勇于执纪问责。要开展好扶贫专项资金检查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扶贫专项资金管理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部署上来,支持和配合专项检查工作。要开展好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立好规矩、巡出声威。要突出政治巡察的工作要求,强化巡察组的工作责任,被巡察党组织要积极配合。要开展好市纪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工作,实施派驻全覆盖。
要认真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努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贯彻习总书记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强化“四个意识”,做“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要保持对党忠诚,遵守工作规程,守住干净底线,敢于担当作为,努力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戴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