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锦州凌海市纪委下发《关于清明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以监督执纪问责为抓手,就严明节日纪律、狠刹“四风”为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划定红线“禁区”,倡导文明俭朴的节日风气,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干部作风建设纵深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抓早抓小。进一步严格公车管理使用制度。清明期间,各单位、各部门除值班备勤车辆及防火等特殊工作需要外,其余公务车辆一律封存停驶。严禁使用公车进行或参与个人扫墓、祭祀和出游活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其他单位借用公车参与等公车私用上述行为。严禁以节日之名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指使下属单位或服务对象安排到风景名胜区、采摘园、农家院等地游玩,不得接受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住宿、旅游等。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提高认识,夯实责任。强调党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文明祭祀,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和封建迷信活动。要求各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节日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亲力亲为,宣传教育与严明纪律双管齐下,既要提前部署、尽早预防,还要管好干部、带好队伍,筑牢思想高线和纪律防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以挺纪在前、主动作为、动真碰硬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正风肃纪。
常态化设立重要节点监督检查机构,专责检查监督,追责问责。清明期间,2部监督举报电话每天24小时开通,专人负责,动态把握,市纪委监察局与市机关作风监督局常设2个检查小组,切实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形成监督合力。强化执纪审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高线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对发生违纪违规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要对相关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凌海市纪委 雷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