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文化进景区以“牵手廉政,共创和谐”为主题,使廉政文化内容与景区相融合,使旅游资源尤其是红色旅游资源得到很好的挖掘,让游客在游览的同时受到廉政文化的熏陶。 具体应达到“四有”:
1、有实施方案,组织健全。领导重视,制定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方案或长远规划,成立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每年班子研究廉政文化建设不少于2次。
2、有廉政文化设施。在景区路灯杆、围墙、长廊、建筑物等,设置廉政公益广告、格言警句等。在景区设置廉石,雕刻廉政格言警句,不少于2处。设置古代廉吏雕像、且有故事,不少于2处。设置当代廉政勤政典型人物展板,不少于2块。
3、有廉政文化活动场所和活动。在景区设置廉政文化广场,有明显标志。每年廉政题材演出不少于2场。
4、有成效。3年内景区领导班子成员没有违纪违法案件发生,3年内没有群体性上访事件。
二、组织领导
廉政文化“七进七创”工作在市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进行,市纪委宣教室组织协调实施,按照创建标准,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每2年评审一次,对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市纪委各派出纪检组、市直和中省直单位纪委(纪工委)上报的参评单位进行评审,评出廉政文化明星机关、明星社区、明星学校、明星村、明星企业、明星家庭、明星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