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创新,健全机制,全面推进廉洁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
今年3月20日,宁波市召开金市"廉洁教育纳入国庆教自体系"工作现场会,学习推广该市江东区将廉洁教育纳人国民教自体系工作经验,全面启动廉洁教育纳人因民教育体系工作。早在2005年,宁波市纪委、教育局等部门就已经联合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各地各部门和学校结合实际,注重效果,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全市共创建了11个省级廉洁文化进校园示范点和42家市级廉洁文化进校园示范点,打造了一批精品课本课程,培养了一批素质过硬、学生喜爱的廉洁教育"良师",把"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价值观植根于青少年学生心中,形成了具有宁波特色的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模式。
2013年以来,宁波市纪委按照"将廉洁教育纳人国民教育体系"要求,会同教育部门总结回顾近年求全市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宁波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会光参与调研、听取意见、修改方案,相关人员全面深入学校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听取学校不同层面和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一个较为系统全面的《宁波市将廉洁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实施意见》。今年2月,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团市委和市妇联联合下发该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廉洁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方式要求和保障措施,要求各学校把廉洁教育与学生身心阶段特点、学校教学活动、师德师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有机统一起来,科学设定各学年段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和教学活动,实现了廉洁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系统化。
突出重点,注重方式,有效推进廉洁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
针对不同对象开展廉洁教育。对党员干部和教师,通过深入开展系统的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教师的思想道德修养,弘扬"淡泊名利、廉洁奉公"的优秀品质;对高中生和大学生,以理性思考和辨析为主,通过说理、讨论、社会观察等形式,加强法制和诚信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使其对廉洁教育的认知从感性提高到理性的层面;对小学生和初中生,采用直观形象的方法和生动有趣的形式,开展诚信守纪纪律教育和做人做事道德教育、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让学生在体验、感悟中得到启迪,逐步形成正确的认识。
发挥课堂教育在廉洁教育中的主阵地作用。将廉洁教育内容作为必修内容,纳入学校培养汁划,各学校每学年安排4至6课时,在每学期的始业教育、休业教育、班队活动课、社会综合实践活动课中开展廉洁教育。把廉洁教育内容融人到中小学思想品德课、班队活动课、高中思想政治课和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哲学社会科学课程的教育教学中,在中小学语文、社会、历史等相关课程和大学相关课程教学中渗透廉洁教育的内容。在现有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增设廉洁教育培训模块。广泛运用《宁波市廉洁教育读本》和 《少先队活动》教材等,开展好廉洁教育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工作。
把廉洁教育全程融入学生课外活动和生活。充分利用校园宣传长廊、宣传橱窗、校内广播、黑板报、校报 (刊)等载体,营造良好的校园廉洁文化氛围;建设廉洁教育专题网页,设计和组织开展主题活动、事迹报告会、案例辨析等主题教育活动;建设学校网络平台,开设专题网页、设立博客、BBS讨论区,搭建广泛的廉洁教育网络宣传平台;利用宁波市现有的6个廉政教育基地和近300个廉洁文化"六进"示范点的廉洁文化资源,倡导互动的廉洁教育家庭学校合作机制,开展签订《家庭廉洁公约》、举办家长学校廉洁教育专题讲座等活动,倡导崇廉尚洁的家风,形成"小手拉大手、大手牵小手"的局面。
强化保障,注重督导,确保廉洁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落到实处
建立领导体制,健全工作机制。宁波市建立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纪检监察、宣传、共青团、妇联、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协调配合的将廉洁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机制,指导全市将廉洁教育纳人国民教育体系的组织实施工作,不断改进和创新开展廉洁教育工作的内容、形式、方法和手段。
强化部门履职,注重齐抓共管。宁波市形成了纪检、教育、宣传、共青团、妇联等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纪检监察机关把反腐倡廉的最新精神、部署、情况及时传达到位,把廉洁文化建设、党员千部教育中的成果经验总结挖掘出来,充分运用到青少年廉洁教育中去;教育部门把这项工作融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之中,融入校园文化建没、德育工作、师德师风建设之中,与课程开发、学科教学、主题实践活动等紧密结合起来;宣传部门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作用,积极宣传青少年廉洁教育特别是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意义和成效;共青团把开展青少年廉洁教贯穿到共青团、少先队、青联、学联的教育建设中;妇联组织把廉洁教育纳入文明家庭创建和家庭教育研究工作体系。
加强督导评估,促进工作落实。宁波市纪检监察部门把廉洁教育情况作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门、共青团组织建立健全相应的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还研究出台督使检查、情况通报和总结表彰等制度,定期不定期地组织督查,强化结果运用,确保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