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双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家国情怀。值此国与家双节共庆之际,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治“四风”、制止餐饮浪费等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弘扬正能量,做好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员和讲好中国故事的引领者。要充分认识到家是国的基础,国是家的延伸,家国情怀的逻辑起点在于家风的涵养、家教的养成,在家人团聚之时,勿忘教育引导,涵养良好家风,让每个家庭都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作出贡献。
二、严明纪律要求,确保清廉过节。“国庆”“中秋”长假是“旅游黄金期”,也是婚礼操办的热点时机,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纪律要求。严禁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吃喝;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公款旅游或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严禁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值班不在位及在岗不尽责等违反值班纪律行为。
三、强化执纪问责,形成有力震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早敲常敲“警钟”,采取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打招呼、提要求,咬耳扯袖,杜绝侥幸心理,督促在节日期间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要认真组织各级党员干部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充分发挥通报曝光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国庆”“中秋”重要时间节点,抓住关键少数和重点环节,视情组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对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要优先处置、快查快办。
中共锦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锦州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