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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9-04-28 10:02:07      来源:锦州市纪委监委      点击: 【字体:

现将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北镇市常兴店镇上观村原村主任、上观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经理、法定代表人陈维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7年,陈维德在任常兴店镇上观村村主任、上观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村集体公司)经理及法定代表人期间,在未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情况下,擅自决定用村集体资金共计85000元购买土特产用于走访、招待等事项,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陈维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义县衡器管理所原所长李玉凡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5年,李玉凡在任义县衡器管理所所长期间违规决定给该所职工发放福利17600元,并将发放福利款项以虚列检定雇车费的名义在管理所财务账内核销,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李玉凡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松山新区人防办原主任成功违规报销招待费问题。2013年4月至9月,成功任松山新区人防办主任期间,该单位在无正当接待事由的情况下先后5次违规报销餐费共计6373元。成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费用予以收缴。

  五一、端午两节即将来临,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关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的重要论述,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把整治“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细抓实抓出更大成效。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真正把责任落实到细微处和关键点,传导到“神经末稍”和“细胞个体”,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切实引以为戒,做到警钟长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守住节点,寸步不让,持续发力,深挖细查“四风”隐形变异表现,对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决不姑息、决不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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