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锦州北镇市纪委监委在严格执行纪律处分的基础上,切实关注纪律处分的“后半程”,不断通过强化督导检查、警示教育、回访教育等举措,加强对受处分干部严管与厚爱,让“问题干部”变为“有为干部”,教育管理效果良好。
强化督导检查
由市纪委案件审理室牵头,定期对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督查和纠正处分决定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严防“不执行”“拖延执行”“错执行”情况发生。同时,对纪律处分执行不到位的、不按规定执行的单位,进行不定期通报曝光,彰显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强化警示教育
注重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通报送达处分决定、通报案件事实、宣传忏悔录、进行案件剖析等形式,达到警示、教育、震慑的目的。特别是要充分运用送达处分决定书的现场,让送达现场变为警示教育课堂,让处分决定“一张纸”变为警示教育“一堂课”。
强化教育回访
建立受处分党员干部定期回访制度,采取面对面访谈、书面访谈的形式,不定期对处分党员干部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受处分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教育帮助受处分党员正确对待纪律处分,让其真正从内心深处明白和认识到自己违纪行为的严重性,深刻汲取教训,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进而自觉主动地去纠正错误。通过谈心谈话,使他们感到组织没有放弃、抛弃他们,避免干部“摔一个跟头一辈子爬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