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办法》的出台让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消除后顾之忧、轻装上阵、义无反顾地撸起袖子加油干。”锦州市古塔区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
古塔区纪委监委为进一步贯彻学习《关于信访举报失实澄清反馈暂行办法》和《关于诬告陷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信访举报核查处理暂行办法》(以下均简称《办法》),通过“学习+研判+定性”三步走的方式,来提升鉴别力、执行力、公信力,更好地规范信访工作。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担当精神。
以精准学习提升鉴别力
第一时间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文件精神,并由分管信访工作的纪委常委进行详细解读。《办法》明确了对信访举报失实的认定、澄清程序、澄清方式、启动澄清机制后及时消除影响,经调查核实确属诬告陷害举报行为的,将对诬告陷害人依纪依法进行处理。通过切实领会文件精神实质,对来信来访进行细致甄别,防止诬告陷害,以精准学习提升鉴别能力。
以精准研判提升执行力
将失实、恶意举报的典型案例归纳整理,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对典型案件进行分析研判,进一步增强其对举报问题的处置能力。建立重大疑难典型问题研判机制,通过相关科室共同协商研判,提升处置精准度,将研判成果形成经验做法,全面提升处置执行能力。
以精准定性提升公信力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纪委监委开展监督工作的第一道关口,在调动和发挥群众监督主渠道作用的同时,更应该对失实、诬告陷害的举报澄清正名。古塔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有举必核,有据必询,有诬必清”的原则,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调动和保护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以精准定性提升公信力,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从政从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