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太和区纪委监委结合本区实际,在现有的57个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和9个街道分别采取不同形式的派驻监督形式,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补齐监督短板,努力推动派驻机构监督全覆盖,把派驻监督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多措并举,建立派驻协作组,形成监督合力。为了切实解决太和区区直机关及事业单位绝大多数没有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不适应监督全覆盖要求的实际状况,一是建立区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每个区直单位明确一名党组织成员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二是建立区直机关纪检监察协作组。纪委监委将派驻监督全覆盖以协作组的形式在太和区实现,采取“1托N”的方式,设立5个纪检监察协作组,按照“优势互补、整合力量”的原则,区纪委监委领导、区纪委监委监察室负责人、区直机关纪检监察干部三个层级的纪检监察力量通过协作组连接整合在一起,健全组织体系,初步形成监督合力,确保最大化发挥协助监督作用。
多级联动,成立监察办公室,全覆盖到村居。一是在辖区9个街道成立的两个基层纪检监察协作区,将协作区和街道联合起来,开展联合办案,交叉办案等合作,监督“片区”作用得以发挥,实现1+1>2的效果。二是在下辖9个街道办事处,均设立街道纪工委,健全了“二专三兼”纪检监察队伍,确保每个街道都有2名干部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3名干部兼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三是近距离监督村、社区党员干部,在各村和社区建立正风肃纪监督员队伍,共计80人,上下形成了监督工作合力。四是切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街道拓展延伸、加强派驻机构监督全覆盖、将纪检监察职能覆盖到村居,区纪委监委向9个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与各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
从开展工作、积累经验,到统一部署、全面推开,再到延伸触角、覆盖村居,太和区纪委监委着力研究解决基层乡村“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样监督”等问题,打通纪检监察全覆盖在社区和农村基层的“最后一公里”,真正实现让监督触角直抵末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