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重要节庆期间的纪律作风建设,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锦州市纪委监察局就进一步加强2017年“五一”、端午期间纪律作风建设通过市级媒体发出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相关规定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要求,带头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通知强调,全市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严禁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严禁以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乱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及时向党员干部提要求、发信号、打招呼、做警示;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形成监督合力;要成立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部门、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要从严查处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等行为;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市纪委监察局监督举报电话: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