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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凌河区委原书记邓为民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17-03-27 11:28:09      来源:锦州市纪委      点击: 【字体:

    据锦州市纪委消息:日前,经锦州市委批准,锦州市纪委对锦州市凌河区委原书记邓为民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邓为民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入私人会所。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个人重大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搞钱色交易。违反群众纪律,向企业索要财物。违反工作纪律,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巨额经济损失。违反生活纪律,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吸食毒品等问题涉嫌犯罪。

  邓为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锦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锦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邓为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锦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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