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间,锦州市委、市纪委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政治担当,以让人民满意的公仆情怀,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各项任务提供了有力保证。下面,通过数字,我们共同回顾一下五年来锦州市正风肃纪所取得的成果。
一、始终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
立案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问题17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8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下达纪律检查建议175次、行政监察建议208次,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一些突出问题。
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整治,立案28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00人。
对3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责任倒查,15名党员干部被问责。
二、加快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坚持“一案双查”制度,先后对5个县级党组织、268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积极稳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在保证内设机构数量不变的前提下,市纪委增加了4个纪检监察室,9个县(市)区纪委分别增加1至4个。
全面清理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市本级由152个精简到12个,精简率92.1%,县(市)区纪委机关精简平均幅度达80%。
出台县(市)区、市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对县(市)区7名纪委书记、18名纪委副书记、17名纪委常委履行了提名考察和任免程序。
三、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014年,集中开展机关作风百日整治行动,围绕10个方面100个突出问题,全市868个单位(部门)共制定整改措施合计6081项,清理“小金库”33个,集中收缴、统一评估拍卖超标车辆167台,市直97个窗口服务单位建立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共计282项。
2016年,组织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检查,全市共整改问题1060个,建立完善规章制度220项。
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嫁娶事宜,对952名申报人员严格审查。
对党政机关申报购置的1247辆公车进行备案监督。
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四风”问题480起,给予党政纪处分488人,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141起。
四、保持纪律审查高压态势
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5174件(次),立案3362件,结案333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427人,其中市管干部92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5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18亿元。
探索践行“四种形态”,共约谈党员干部2822人(次)、诫勉谈话399人(次)、函询227件。
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立案26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78人,通报曝光76起典型问题。
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739件,同比增长60.9%。
六、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集中开展《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宣传学习活动,组织专题辅导524场。
组织市、县两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共1138场。
举办“明党章、守党纪”知识竞赛,全市8万余名党员干部参与活动。
先后选树勤廉兼优先进典型223人,每年开展“为奉献者奉献”活动。
先后9次向市管干部推荐警示教育材料。
及时发布、曝光典型案件411起。
锦州苹果廉政文化基地与锦州监狱警示教育基地共接待参观28万余人(次)。
深入推进“七进七创”和“一县(市)一区一品”等基层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全市共创建廉政教育基地15个。
实现《锦州纪检监察》改版升级,共发刊37期。
形成“一品、一刊、一网、两基地”的廉政教育格局。
七、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培训纪检监察干部5600余人(次)。
严格实行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资格准入制度,在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0名。
严肃处理“灯下黑”问题,共查处19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通报批评8人。
立足当前、谋划长远,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下一个五年,锦州会党风更好、政风更清、民风更淳,改革发展各项事业会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