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苹果廉政文化网欢迎您!
 首 页 景区风貌 网上展厅 参观动态 苹果故事 七进七创 工作园地 法规课堂 警钟长鸣 廉政风采 清风文苑 家规家训
县区动态
 
  县区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县区动态  

凌海市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合力惩处违纪违法案件

时间:2016-07-12 14:49:12      来源:锦州凌海市纪委      点击: 【字体:

 

  近年来,凌海市始终坚持把反腐败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反腐败组织协调机制,强化协作配合,共同梳理问题线索,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工作中形成反腐合力,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和法纪效果。

 

  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及时调整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和组成人员,认真执行反腐败协调小组议事规则,突出纪委在反腐败组织小组中的主导作用,组织部、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审计局等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调查取证、案件咨询、涉案人员查控等方面做到了规范协调,沟通顺畅,形成强力查办腐败案件机制。

 

  加强协作配合。定期召开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专门对各成员间查办涉嫌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协作配合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的通知》,夯实凌海市执纪执法机关案件(线索)移送工作制度,从案件和线索移送的范围、程序、协同配合、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细化。纪委对违反纪律的问题查清后,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在移送司法机关前给予纪律处分;司法和审计机关在工作中,发现涉及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违纪问题的线索,及时移送纪委。2015年以来,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互相移送案件和线索共74件,处分党员干部82人。

  强化责任追究。在落实反腐败协调工作中,凌海市以更严的要求强化协调配合方面的责任追究,对四类情形必须追责,即:成员单位不执行党委和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作出的决定的;不按要求及时移送案件材料,形成压案不查、有案不交,造成应该给予违纪当事人纪律处分而又没有及时给予纪律处分,应该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法律责任而又没有及时追究法律责任的;在联合办案中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职责,给查办案件造成重大损失的;在信息沟通中跑风漏风或违反规定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凌海市纪委 董彪)

 

版权所有 锦州苹果廉政文化中心  免责声明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果树农场南山一村88号
电话 :3786869    邮箱 jzpg1234@163.com(网站专用) jzjwxjs2388857@163.com
网络技术支持  辽宁维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互联网信息备案号  辽ICP备1400543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