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按照锦州市委书记王明玉对《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联系反面典型深入开展研讨的通知>的通知》的批示要求,锦州市纪委利用一周时间,从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县两级法院判决的党员干部违法犯罪案件中,选取了17个典型案例,编发了《锦州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2700本,作为全市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用书,发至全市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县(市)区直属单位及各乡镇街道,运用反面教材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案例警示教育。
书中案例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案件4个、事业单位人员案件3个、国企工作人员案件4个、农村基层干部案件6个。每个案例由三部分组成,即案情背景、案情简介、案情剖析。案情背景简单介绍了违纪违法情况及判决结果;案情简介部分是在法院认定的违法事实基础上还原违法经过;案情剖析部分主要从违纪违法事实的成因、应吸取的教训及廉政风险提示等角度为读者提供警示和借鉴。
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运用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是锦州市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采取的重要教育方式。深刻剖析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说服力强,威慑力大,紧密结合典型案例,入情入理、入脑入心。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从一个个真实的案例,一件件活生生的事实,一场场“一失足成千古恨”的画面里,从这些反面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同时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要善于在“喧嚣”中寻找一片“静土”,在“名利”中守住一丝“淡然”,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为官的誓言和初衷,用党章党规党纪严格要求自己,严守纪律和规矩红线,远离法律底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让修身、做人、用权、律己“从心开始”,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在建设辽西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进程中,做到不迷不惑,不偏不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