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主体是一方中国传统印章并借鉴了中国传统书写吉祥文字的并笔手法,将“锦”和“州”字巧妙地融为一体,利用笔画间的空白恰到好处地形成一个苹果形象。苹果中间的“廉政”二字。更直接地传递出毛泽东主席“锦州那个地方出苹果……”名言所代表的内在含义。同时,苹果犹如一颗心,提示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廉政”永远挂在心间。苹果顶端一枚向上生长的叶片,充满着生机和活力,预示着锦州市廉政文化建设蓬勃发展的未来。
2011年,锦州市纪委将此标识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成功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