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清明节,在人们向逝去的亲人寄托哀思的时刻,黑山县纪委提醒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严禁公车私用,真正过一个清正廉明的清明节。
4月2日,黑山县利用短信平台和电视台向全县3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循环播发了清明节期间严禁公车私用的文件,要求全县各乡镇纪委、县直各单位纪委、纪检组,省市驻黑山各单位在清明节小长假期间,严禁个人公车祭扫、公车旅游、公车私用。同时要求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以书面形式,向纪委递交承诺书,保证看好自己人,管好本单位车,公车一律严禁外借,严禁公车私用。
黑山县纪委组成三个巡查小组,特别是对黑山公墓,大虎山公墓以及周边零散墓地、景区进行监控巡查,不管任何单位、任何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公车私用的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同时也要对该单位的相关领导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在黑山电视台曝光。
这正是清明时节出行忙,祭扫旅游倡文明,公车私用不能行,违纪违规法难容。
黑山县纪委 高俊新
2015年4月3日